7月2日晚,南(nan)航“傷人(ren)事件”沖(chong)上熱搜。
當晚(wan),吉林長(chang)春警方(fang)通報(bao)一起(qi)刑事案(an)件:
南航(hang)吉林分公司員工李(li)某某因(yin)工作糾(jiu)紛,扎傷兩名同(tong)事后,跳樓身亡
經送醫救治,兩(liang)名同事無(wu)生命(ming)危險
目(mu)前,案件正在進(jin)一步(bu)偵辦中。

事件的具體情況,仍有待有關部門后續(xu)的調查和(he)公布。
民航(hang)相(xiang)關的安全問題(ti)一(yi)(yi)直(zhi)廣受各(ge)界關注,監管部門也(ye)高度重視(shi)。據民航(hang)局(ju)消息,在2023年3月20日至21日,吉林監管局(ju)與南航(hang)吉林分(fen)公司飛(fei)行(xing)員,曾開展“一(yi)(yi)對一(yi)(yi)”談心談話交流活動。
盤點過(guo)往,我們發現,民航內部傷人(ren)事件(jian)在國內外均有案例。
2021年3月,深圳東(dong)空曾發生過,機長與乘(cheng)務員在空中“互毆(ou)”事件。
根據長(chang)江日報報道,事發(fa)當(dang)天,涉事航班機長(chang)與一名(ming)乘務員(yuan)發(fa)生(sheng)爭執(zhi)后兩(liang)人(ren)“互(hu)毆”。
事件曝光后兩人均(jun)被終(zhong)身(shen)停飛。2023年5月,西安蓮(lian)湖區檢察院(yuan)因犯罪(zui)事實不清(qing)、證據不足,對機長(chang)作出不起(qi)訴決定。
2022年6月,法航一架從日(ri)內瓦飛(fei)往巴黎的航班上(shang),兩名飛(fei)行員在飛(fei)機起飛(fei)后不久發生爭執(zhi),期間(jian)出現肢體沖突(tu)。
據CNN報道(dao),法航公告稱,這(zhe)兩名飛行(xing)員在爭執中出現“不適宜肢體動作(zuo)”,事件已及(ji)(ji)時解決,未影響飛行(xing)駕駛及(ji)(ji)安全。
事后,兩名飛行員(yuan)都遭到停職(zhi)處分。
2022年10月,一(yi)名印尼男子在(zai)搭(da)乘(cheng)從伊斯坦(tan)布爾飛往雅(ya)加達的航班上(shang),疑似醉酒后發(fa)狂咬傷一(yi)名空乘(cheng)手指,之后班機緊急改道降落。
后來,印尼峇(ke)迪航空(kong)(Batik Air)所屬的獅(shi)航集團(Lion Air Group)證(zheng)實,鬧(nao)事男子是他(ta)們(men)的一(yi)名(ming)飛行(xing)員(yuan),不(bu)過同時強調,此次航班(ban)并(bing)非由他(ta)執飛,其個人行(xing)為(wei)也(ye)不(bu)代表集團。
更令人震(zhen)驚的是(shi),1987年,太(tai)平洋西南航(hang)空(kong)1771號班機(ji)(ji)飛(fei)行途中,一個(ge)因盜竊而被(bei)解(jie)雇(gu)的USAir航(hang)空(kong)公司員(yuan)工因為其尋求(qiu)恢復職位的請求(qiu)被(bei)拒絕,在飛(fei)機(ji)(ji)上槍殺了自(zi)己的前主管和飛(fei)行員(yuan)后使飛(fei)機(ji)(ji)墜毀(hui),機(ji)(ji)上人員(yuan)全部罹難。
這些案例提醒著民航業,無論是地面還是空中,人員之間的矛盾與沖突都可能引發嚴重后果,如何有效疏導員工情緒、妥善處理工作糾紛,是行業安全管理中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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